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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簡章

壹、 依據

依據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第 14 條規定辦理。

貳、 目標

為永續經營臺灣觀光,提升觀光產業服務品質及國際競爭力,對積極推展觀光及對臺灣觀光產業發展,有具體貢獻與傑出表現之觀光相關產業及其從業人員予以表揚鼓勵。

參、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署

承辦單位:興展創意數位有限公司

肆、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伍、 適用對象

一、觀光產業團體及其工作人員。

二、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其從業人員。

三、民宿經營者。

四、導遊及領隊人員。

五、非屬前列觀光產業之熱心事業團體或個人。

※服務觀光產業需滿三年以上使具資格,惟對象觀光產業有特殊貢獻者,得不受服務年資限制。

※產業團體工作人員包括主管人員、董(理)監事及其員工。

適用對象詳細說明

陸、 報名資格

請參考「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辦法」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規定。

柒、 報名方式

一、自行報名:凡符合上述適用對象及報名資格之團體或個人均可自行報名參選。

二、推薦報名:得經由服務單位、相關觀光主管機構、團體、法人、個人之推薦參選。

三、報名流程:採線上報名及繳件,參選者先於線上報名完成後,再於活動期間內線上繳交完整報名資料。線上報名及相關報名表格下載,請至活動官網(http://www.ttga.com.tw/)進行。

四、線上繳件資料:

(一)線上填妥報名資料

(二)推薦報名者須填妥推薦函,並上傳掃描檔

(三)線上填妥個人/團體優良事蹟,內容請描述110-112年對觀光產業成效或貢獻之具體事實,並須附上相關佐證文件、照片。

(四)職場照片: 5張最近六個月拍攝之清晰照片,解析度300dpi,並清楚標示照片檔名(團體須附活動或公司機關照片;個人則須附大頭及職場照片)

(五)工作年資證明文件:旅行業以外從業人員自行報名者需檢附工作年資證明文件(如:勞保證明、人資處開立在職證明等)。

五、「第一屆觀光金獎」甄選活動小組聯繫方式:

電話:02-23928599分機23或11;0800-880978(僅限市話撥打免費)

傳真:02-23928499

E-mail:2023tfac@kingspread.com.tw

捌、 選拔方式

主辦單位為辦理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表揚甄選作業,遴聘具觀光旅遊之產、官、學暨社會公正人士,共同組成 113年度「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選拔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將依據報名資料進行初選及決選作業,議決本年度當選名單,當選名額預計共50名(但可視實際報名人數及資格酌調),當選名單亦將公布於交通部觀光局官方網站。

玖、 獎勵表揚方式

獲選第一屆觀光金獎者(優良觀光產業及其從業人員),將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1座、專屬徽章1枚及獎金新臺幣5萬元。(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壹拾、 注意事項

一、參選者須先詳閱報名注意事項、規則、相關附件與活動公告,完成報名即為同意本甄選活動全般規定之意思表示,參選者應遵守本活動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活動之報名注意事項、規則、相關附件與活動公告提出異議。

二、參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若繳交資料不齊全、填寫資料有誤,或不符規定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三、得獎者應無酬配合出席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活動至少2場次。

四、主辦單位保留活動更改及變動之權利。本報名注意事項未盡之事宜,經主辦單位核定後由執行單位視實際需求調整及補充規定公告於活動官網,不再另行通知。